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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阅读: 62次 发表于:2023-01-09 16:07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青岛分行”)与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招行青岛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行青岛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 30日贷款行 借款人名称担保人名称授信协议编号合同币种放款合同编号 担保合同编号

债权转让金额(截止2015-9-24) 备注本金余额 利息及罚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安基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李占才2014年信 字 第2121140310号人民币借 款 借 据2111140314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014年 信 字 第2121140310号9932364.10元 1460430元以上利息计算 至 2015年 9月 24日,之后新增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按照合同约定、法院判决或裁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安基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李占才2014年信 字 第2121140310号人民币承 兑 协 议2014年承字第6364号,承兑 凭 证 号 :94895271,9489527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014年 信 字 第2121140310号9992406.94元188856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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