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旗今年秋季招生划片方案公布
准格尔旗2021年秋季
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各民族学生享有平等入学机会,巩固已有成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准格尔旗实际,特制定准格尔旗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薛家湾、沙圪堵地区
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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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注册民办幼儿园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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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小学一年级:准格尔旗居住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且未在小学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初中七年级:准格尔旗的小学毕业生和迁居准格尔旗的2021年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信息登记
(一)入学信息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1日—5月17日。
(二)信息登记方式:
1.信息登记网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适时发布。
2.家长可关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点选“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信息登记”,通过电脑填写入学信息。
3.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该纸质表家长留存,除自愿入学申请外,不需要上交给班主任或其他部门。
4.信息填写说明:网上信息采集开始前发布。
三、入学信息审核
由准格尔旗公安局、房管局、不动产管理中心、拆迁办、移民办、棚改办、自然资源局、残联、民政局、各居委社区(村委)等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集中审核。
四、自愿入学申请
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要求提出自愿入学申请。
(一)优抚优待对象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军烈属或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三类轻度残疾(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准旗籍儿童、少年,孤儿,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幼儿园)就读。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当某一学校(幼儿园)招生片区“1类学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不得对该校提出自愿入学申请。
(二)少数民族学生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和“民汉合校共班”要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少数民族学生和幼儿入学分配办法:
1.初中七年级加授蒙语学生入学分配办法:全旗所有初中学校初始年级不单独设立加授蒙语教学班,所有入学学生,统一采用“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入学办法,统一参加全市“阳光分班”。各初中学校加授蒙语教学在第二课堂开设,实行走班制教学,各初中学校的蒙语教师由旗教体局统筹安排。
(1)凡在薛家湾、沙圪堵镇区居住,且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学生,可直接向所分配初中学校提出申请。
(2)凡在东部基层地区小学(五家尧小学、柴登希望小学、布尔陶亥民族小学、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玻璃圪旦小学、魏家峁小学)毕业,且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薛家湾地区初中学校就读,届时将直接分配到薛家湾地区班容量较小的初中学校。
(3)其他乡镇地区小学毕业,且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沙圪堵地区初中学校就读,届时将直接分配到沙圪堵地区班容量较小的初中学校。
2.小学一年级加授蒙语学生入学分配办法:准格尔旗民族小学、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小学部、布尔陶亥民族小学初始年级不单独设立加授蒙语班。所有入学学生,统一采用“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入学办法,统一参加全市“阳光分班”。以上三所学校加授蒙语教学在第二课堂开设,实行走班制教学。
(1)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凡在龙口镇、纳日松镇、准格尔召镇、暖水乡、沙圪堵镇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小学部就读。
(2)凡在魏家峁镇、薛家湾镇区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民族小学就读。
(3)凡在布尔陶亥苏木、大路镇、十二连城乡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布尔陶亥民族小学就读。
3.小学一年级需要民族语言授课的蒙古族学生入学分配办法: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凡在龙口镇、纳日松镇、准格尔召镇、暖水乡、沙圪堵镇居住的,需要民族语言授课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接受双语教育;凡在魏家峁镇、薛家湾镇区、布尔陶亥苏木、大路镇、十二连城乡居住的,需要民族语言授课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民族小学接受双语教育。
4.幼儿园新生入园分配办法:准格尔旗民族幼儿园、薛家湾民族幼儿园、沙圪堵民族幼儿园、布尔陶亥民族幼儿园、大路民族幼儿园小班全部实行“就近划片入园,民汉混合编班”。全旗所有幼儿园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保育教育活动,为进入小学开展正常的学习交流奠定基础。
5.资助政策:凡少数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和少数民族在园幼儿,生活费补助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三)小升初对口直升
1.凡魏家峁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准二中就读。
2.凡玻璃圪旦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准九中就读。
3.凡羊市塔希望小学、暖水小学、准格尔召小学、纳日松小学、纳林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准七中就读。
4.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到该校初中部就读。
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义教阶段初始年级面向全旗招生,凡拟在大路地区就读一年级或初一年级的新生,信息填报时直接点选“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
5.对口直升的学生,信息采集结束后,要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录取,提交申请后不得更改志愿。
(四)足球特长生升学“直通车”
1.准格尔旗民族中学、准格尔旗第三中学、准格尔旗第二中学、准格尔旗第七中学各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25名(男:13人,女12人)。
2.准格尔旗民族小学、薛家湾第三小学、薛家湾第四小学、薛家湾第七小学、薛家湾第九小学、薛家湾第十小学各招收10名足球特长生。招生范围面向国家、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幼儿园(薛家湾友谊幼儿园、薛家湾第十幼儿园、薛家湾第十一幼儿园、薛家湾第十二幼儿园、薛家湾第十三幼儿园、薛家湾民族幼儿园、沙圪堵第一幼儿园)。
3.足球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教体局体育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4.足球特长生,提前录取,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志愿。
(五)自愿入学申请具体事宜
1.申请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2日
2.申请地点: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
3.携带资料:
(1)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残疾学生,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残疾证。
(3)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军烈属或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教育优待证明”、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有效证件等。
(4)孤儿,需监护人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孩子的孤儿证。
(5)教师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教师证明。
(6)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哥哥或姐姐(非毕业年级)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7)申请加授蒙语和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幼升小蒙古族学生,需提供全家户口簿。
(8)其他优待对象需出具相关证明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学生家长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出自愿申请。凡未提出申请的,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2.不能随班就读的准旗户籍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携带残疾证、户口簿直接到准格尔旗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联系人:张校长(13500671919)
3.全市各旗区使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一旦报名登记,将不允许重新选择入学地。旗内在籍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逾期未报的,不再安排补报名登记。
五、信息审核结果公布
(一)各部门对所有学生的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系统按学位设置规则自动生成学位类型。
(二)系统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信息审核结果(学位类型、居住地、自愿申请就读学校等)推送给家长。
六、入学学位类别设置
特别说明:
1.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不设学位。
2.提供“自建房审批证明”的,必须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旗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审批证明”为有效证明。
3.从2021年秋季开始,准格尔旗同学段实行“三年一房一学位”政策,即同一房产信息同一学段三年内只能提供一次(如:2019年、2020年秋季入学按“自购(自建)房”登记过的房产信息,2021年秋季入学分配按“租房”对待),同一监护人多个子女和2020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前已过户的不受限制。
4.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5.从2021年秋季开始,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租房户子女同城校际间不得申请转学。
6.同一学位类别提供父母和学生本人房产优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
7.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不能注册全国学籍或失信等责任自负。
七、自购(自建)房认定原则
(一)“自购(自建)房”房产手续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且房产规划用途必须是“住宅性质”用房。(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予认定为有房户)
(二)
如父母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家长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三)凡提供哥哥、姐姐等其他亲属房产的按租房认定。
(四)
如提供的是与他人(非夫妻双方)共有产权的住房,一律不予认定为自购自建房。八、各学校、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
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见附件。
九、各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
根据入学信息采集人数、学校毕业班级人数、师资配备情况、空余教室情况等因素,结合片区生源分布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均衡生源为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招生班级数和招生人数,待信息审核结束后适时发布。
十、划片分配办法
(一)学位类别1—5分配办法
各学校、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内学生(幼儿),按其学位类别1—5依次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将启用电脑随机配位方式进行摇号分配,摇中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就读,未摇中的和后续学位类型学生将通过二次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就读。
(二)学位类别6分配办法
按其居住地相对就近,通过电脑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就读。
(三)电脑随机配位全程将通过准格尔电视台或网络直播,具体摇号有关事宜将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zgeqjyty)及时发布。
(四) 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入学信息审核确认后,视为该生已被分配到拟就读学校。
(五)凡拟到注册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直接到自选幼儿园登记报名(具体幼儿园名称和地址见附表)。
十一、新生分配结果公示
(一)202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公布全旗新生划片分配结果。
1.新生划片分配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2.学生家长也可自行登录“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和“鄂尔多斯教育在线”查询分配结果。
(二)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疑异,学生家长于分配结果公布第二天到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二、阳光分班
(一)阳光分班时间:全市统一。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进行,具体的阳光分班操作由各学校按市、旗两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二)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综合素质等情况,组建“班级教学组”,提前录入“阳光分班”系统,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将“班级教学组”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三)严禁各学校在组建新生班级时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四)“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分班过程全程录像。
(五)阳光分班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造成不能享受分招指标、不能注册全国学籍等事宜,责任自负。
(六)幼儿园小班由接收幼儿园自行安排分班。
十三、正式上课
正式上课时间(全市统一)。
十四、工作监督
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0477—3973290
0477—3970106
十五、信息公布和查询方式
(一)鄂尔多斯教育在线:www.ordosedu.cn
(二)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zgeqjyty
(三)划片分配结果查询时间、摇号时间、阳光分班时间、正式开学时间等相关信息将适时发布到“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敬请关注。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
由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十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附件:
1.《薛家湾、沙圪堵地区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
2.《准格尔旗注册民办幼儿园详细地址》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8日
准格尔旗2021年秋季
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解读
一、日程安排
1.招生工作宣传:2021年4月—5月
2.入学信息登记:2021年5月11日—5月17日
3.入学信息审核:2021年5月25日—6月22日
4.自愿入学申请:2021年7月1日—7月2日
5.公布信息审核结果:7月中旬
6.质疑和复核时间:审核结果公布第二天
7.电脑摇号时间:8月中旬
8.公布新生分配结果:8月中旬
9.质疑和复核时间:分配结果公布第二天
10.新生报到时间:全市统一
11.阳光分班时间:全市统一
12.正式上课:全市统一
二、入学信息登记
1.招生对象:
(1)幼儿园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小学一年级:准格尔旗居住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在小学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初中七年级:准格尔旗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迁居准格尔旗的2021年小学毕业生。
2.入学信息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5月17日
3.信息登记方式:
(1)信息登记网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
(http://www.ordosedu.cn/)适时发布。
(2)家长可关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点选“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信息登记”,通过电脑填写入学信息。
4.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该纸质表家长留存,除自愿入学申请外,不需要上交给班主任或其他部门。
三、信息填写
A.报名旗区:选择“准格尔旗”。
B.报名学段:可选择“初中”、“小学”、“小班”。
C.学生身份证件号:对照户口簿、身份证件准确填写。
D.验证码:按照提示填写验证码,检查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注册”。
编号1-5.报名旗区、报名学段、入学年级、身份证号、性别:
该信息已根据前面信息,系统默认填写,请再一次核对信息是否准确。
编号6-7.姓名、民族:
对照户口簿、身份证件准确填写。
编号8.授课语种:默认选项。
编号9.入学地:
(1)拟在薛家湾地区就读一年级的选择:薛家湾地区小学。
(2)拟在薛家湾地区就读初一年级的选择:薛家湾地区初中。
(3)拟在沙圪堵地区就读一年级的选择:沙圪堵地区小学。
(4)拟在沙圪堵地区就读初一年级的选择:沙圪堵地区初中。
(5)拟在薛家湾地区就读幼儿园小班的选择:薛家湾地区幼儿园小班。
(6)拟在沙圪堵地区就读幼儿园小班的选择:沙圪堵地区幼儿园小班。
(7)拟在大路新区和基层学校就读一年级或初一年级的,直接选择拟就读学校的名称。
编号10-12.户籍所在地、户主姓名、与户主的关系:
对照户口簿准确选择和填写对应信息,注意区分户籍地、出生地、籍贯。
编号13.实际居住地:
按照实际居住地逐级选择,如不确定居住信息,咨询所在居委社区工作人员,确认后再填写,否则无法审核居住信息。
编号14-15.小区单元门牌号、实际居住地(其他):
按照登记表右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编号16.居住方式:
可选择:“自购(自建)房”、“租房”,选择“租房”时,编号17、19-22可以不填写。
编号17.房产性质:
对照房产证件“房屋用途”进行选择:“住宅”、“公寓”、“商住”、“商业”、“储藏”、“车库”。
编号18.登记凭证:
指该房产现有产权手续: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居住证明、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等。
编号19-22.房屋产权人姓名、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号:
对照房产证件填写对应信息,只需填写一位产权人信息即可。
编号21房屋产权人与学生关系:
填写该房产的产权人与就读学生的关系。关系有: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本人。
编号22房产编号/购房合同号:
填写正规产权证明的编号,即上图中红色箭头所指编号,只填写编号即可,不需填写前后的文字。若该房产没有编号,填写为:000000。
编号23-25原毕业小学(幼儿园)、原班号、学籍号:
按实际情况填写。
编号26-37监护人信息
填写监护人姓名、称谓、身份证件号、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手机号。需填写两位监护人的信息,无固定工作可填写为:个体、务农、自由职业等。
编号38-41特殊说明:
按实际情况如实填选。
编号42-43设置密码
按照登记表右侧“填写说明”要求设置,设置完成后,请再一次核对所填写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
四、自购(自建)房认定原则
1.“自购自建房”房产手续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的,且房产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性质”用房,经过辖区社区(居、村委)审核认定,经公安、房管等部门复核确认后,按自购(自建)房类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予认定为有房户,如商业用房、车库、储藏室等。
2.
提供“自建房审批证明”的,必须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旗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审批证明”为有效证明。3.
提供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房产登记入学的,原则上要求孩子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上,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家长可提供有效的证明手续,经居委社区审核认定后,可按自购(自建)房类认定。
4.
凡提供哥哥、姐姐等其他亲属的房产信息登记入学的,不能认定为自购(自建)房。5.提供公证书、个人购房合同的,不予认定为自购(自建)房。
6.
如提供的是与他人(非夫妻双方)共有产权的住房,不管产权比例为多少,一律不予认定为自购(自建)房。7.2021年5月10日前取得房产证件材料为有效证件。
五、自愿入学申请
(一)申请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2日
(二)申请地点: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
(三)申请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要求提出自愿入学申请。
1.三类轻度残疾(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可随班就读的准旗籍儿童、少年,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园)就读。
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军烈属或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幼儿园)就读。
3.孤儿,可自愿申请到监护人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幼儿园)就读。
4.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当某一学校(幼儿园)招生片区“1类学位”人数超出该校规定招生人数时,不得对该校提出自愿申请。
5.东部基层地区小学(五家尧小学、柴登希望小学、布尔陶亥民族小学、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玻璃圪旦小学、魏家峁小学)毕业的蒙古族学生,且有加授蒙语需求,可自愿申请到薛家湾地区初中学校就读,届时将指定分配到薛家湾地区班容量较小的初中学校。
6.其他乡镇地区小学毕业的蒙古族学生,且有加授蒙语需求,可自愿申请到沙圪堵地区初中学校就读,届时将指定分配到沙圪堵地区班容量较小的初中学校。
7.凡在龙口镇、纳日松镇、准格尔召镇、暖水乡、沙圪堵镇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小学部就读。
8.凡在魏家峁镇、薛家湾镇区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民族小学就读。
9.凡在布尔陶亥苏木、大路镇、十二连城乡居住,有加授蒙语需求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准格尔旗布尔陶亥民族小学就读。
10.凡在龙口镇、纳日松镇、准格尔召镇、暖水乡、沙圪堵镇居住的,需要本民族语言教学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接受双语教育。
11.凡在魏家峁镇、薛家湾镇区、布尔陶亥苏木、大路镇、十二连城乡居住的,需要本民族语言教学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民族小学接受双语教育。
12.魏家峁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准二中就读。
13.玻璃圪旦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准九中就读。
14.羊市塔希望小学、暖水小学、准格尔召小学、纳日松小学、纳林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准七中就读。
15.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到该校初中部就读。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义教阶段初始年级面向全旗招生,凡拟在大路地区就读一年级或初一年级的新生,信息填报时直接点选“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
16.薛家湾南苑小区(属于薛家湾第十幼儿园片区),可以自愿申请到薛家湾第九幼儿园;金岸国际小区(属于薛家湾第十幼儿园片区),可以自愿申请到薛家湾第十二幼儿园。
(四)携带资料:
1.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残疾学生,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残疾证。
3.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军烈属或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教育优待证明”、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有效证件等。
4.孤儿,需监护人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孩子的孤儿证。
5.教师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教师证明。
6.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和哥哥或姐姐(非毕业年级)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7.有加授蒙语和民族语言授课需求的幼升小蒙古族学生,需提供全家户口簿。
8.其他优待、优抚对象需出具相关证明手续。
9.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学生:学生家长先在“全市入学信息采集系统”中登记新生入学信息后直接与现就读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联系,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不需要到薛十小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对口直升的学生,提前录取,提交申请后不得更改志愿。
10.足球特长生,提前录取,一经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志愿。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家长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
点提出自愿申请。凡未提出申请的,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2.不能随班就读的准旗户籍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携带残疾证、户口簿到准格尔旗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联系人:黄校长(13514773838)张校长(13500671919)
3.为避免出现申请人员聚集,导致办理和排队时间过长,请各位家长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避免扎堆。
4.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家长,需提前做好健康二维码注册登记(蒙速办),完成健康码申领,现场需出示健康绿码。
5.每名学生在市各旗区只能注册一次,一旦报名登记,将不允许重新选择入学地。旗内在籍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逾期未报的,不再安排补报名登记。
六、信息审核结果公布
1.各部门对所有学生的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系统按学位设置规则自动生成学位类型。
2.系统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信息审核结果(学位类型、居住地、自愿申请就读学校等)推送给家长,请家长注意及时查看。
3.信息审核结果公布时间:2021年7月中旬。
4.如家长对审核结果有疑异,可于信息审核结果公布后第二天到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申请复核,过期不候。
七、入学学位类别设置
(一)学位1
学生户籍:准格尔旗
房产类别:自购(自建)
房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商品房购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亲、母亲、本人、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房产用途:住宅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二)学位2
学生户籍:非准格尔旗
房产类别:自购(自建)
房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商品房购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亲、母亲、本人、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房产用途:住宅
(三)学位3
学生户籍:准格尔旗
房产类别:自购(自建)
房产权证明: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亲、母亲、本人、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房产用途:住宅(四)
(四)学位4
学生户籍:非准格尔旗
房产类别:自购(自建)
房产权证明: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亲、母亲、本人、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房产用途:住宅
(五)学位5
户籍:准格尔旗
房产类别:租房
(六)学位6
户籍:准格尔旗
房产类别:租房
特别说明:
1.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不设学位。
2.从2021年秋季开始,准格尔旗同学段实行“三年一房一学位”政策,即
同一房产信息同一学段三年内只能提供一次(如:2019年、2020年秋季入学按“自购(自建)房”登记过的房产信息,2021年秋季入学分配按“租房”对待),同一监护人多个子女和2020年12月11日前已过户的不受限制。
3.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
4.从2021年秋季开始,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租房户子女同城校际间不得申请转学。
5.同一学位类别提供父母和学生本人房产优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
6.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不能注册全国学籍或失信等责任自负。
八、分配办法
划片分配 电脑摇号分配
1.学位类别1—5分配办法:
各学校(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内学生,按其学位类别1—5依次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将启用电脑随机配位方式进行摇号分配,摇中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幼儿园)就读,未摇中的和后续学位类型学生将通过二次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就读。
2.学位类别6分配办法:
按其居住地相对就近,通过电脑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就读。
3.电脑随机配位全程将通过准格尔电视台或网络直播,具体摇号有关事宜将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zgeqjyty)及时发布。
4.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入学信息审核确认后,视为该生已被分配到拟就读学校。
5.凡拟到注册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直接到自选幼儿园登记报名。
九、分配结果公示
1.新生入学分配结果于8月中旬(具体公布时间将适时发布到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
2.如家长对分配结果有疑异,可于分配结果公布后的第二天到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书面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阳光分班
全市统一,具体时间待定。
十一、正式上课
时间待定
十二、家长咨询问题答复说明
1.2019年、2020年秋季,小孩入学按“自购(自建)房”登记过该房产信息,问今年可否继续登记使用?
从2021年秋季开始,准格尔旗同学段实行“三年一房一学位”政策,即同一房产信息同一学段三年内只能提供一次。2019年、2020年秋季,小孩入学按“自购(自建)房”登记过该房产信息,2021年秋季入学分配按“租房”对待。同一监护人多个子女和2020年12月11日前已过户的不受限制。
2.2021年秋季入学,可否使用祖父母的房产登记学位?
可以登记,但是同一学位类别提供父母和学生本人房产优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如:小孩户籍为准旗户籍,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位类别为1类,但在入学分配时先分配房屋产权人为父母或孩子本人的学生,若对应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再分配您的孩子。
3.2019年和2020年秋季,小孩入学按租房户登记过,问2021年能否用此房登记?
按照政策,租房不占用房屋产权人的学位,2021年可以用此房登记。
4.租房住户的居住信息怎么填写?
租房住户的居住信息,编号17、19-22不用填写。
5.购买了别人的“回迁房”,居住信息该怎么填写?
购买了他人“回迁房”,建议先到所属社区进行咨询,按照社区的意见进行填写。
6.提供的是自建平房,居住信息该怎么填写?
居住的是自建平房,建议先到所属社区进行咨询,按照社区的意见进行填写。
7.居住的是政府分配的廉租房、公租房,居住信息该怎么填写?
如果家长居住的是政府分配给本人的廉租房、公租房,在填写入学信息时按“自购房”类填写,产权证明项填写为:廉租房或公租房证明,产权人、产权人身份证号就填写家长本人信息。
8.如果准备用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住房申请入学,居住信息该怎么填写?
如果孩子的户口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在同一户口簿,可用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的住房登记入学,产权人与就读学生的关系填写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他信息据实填写即可。如果孩子的户口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到所属社区进行备案登记,按照社区的审核意见进行填写。
9.房屋的产权人就是孩子本人,居住信息该怎么填写?
如果提供的是孩子本人名下的房产,在填写入学信息时按“自购房”类填写,产权人的信息就填写孩子的信息,产权人与就读学生的关系填写为:本人。
10.提供哥哥、姐姐或其他亲属的房产,居住信息该怎么填写?
如果提供其他亲属(包括哥哥姐姐)或其他人的房产信息登记入学,一律按“租房类”认定,在填写入学信息时,居住性质按“租房”填写,涉及有关产权人信息不需填写。
11.孩子是残疾儿童,能不能以残疾理由择校就读?
残疾儿童,只可以申请到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就读,不可跨片区择校。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全家户口簿、残疾证等,到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薛十小)现场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不候。
12.孩子是学校足球队的,能不能不参与入学信息登记,直接申请某学校的足球特长生?
足球特长生名单是由教体局体育管理室报送,不是由家长申请,所以不管是足球特长生,还是其他特殊情况学生,都必须在网上登记入学信息,如不登记视为不准备在我旗就读,后期也不予安排就读学校。
13.如果填写了虚假信息有什么后果?
家长填写的入学信息,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如发现家长填写了虚假信息或提供了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家长责任,同时取消孩子的划片分配和摇号分配资格,直接安排到班容量较小的学校就读。
14.我的房本在贷款时抵押到银行了,入学信息怎么填写?
因只有正规房产手续的,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所以如果房本被银行抵押的,家长在填写入学信息时,产权证明仍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填写。
15.我的孩子,但因种种原因落户到了他人名下,入学信息该怎么填写?
新生入学信息以“据实”为原则,只要家长据实填写了各项入学信息,而且居(村)委也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了您所填写的信息属实,就按您填写的信息进行正常划片分配。如果居委经过相关调查,仍无法确认您的信息,那只能以居委(村)认定的结果进行划片分配。
16. 我的孩子不准备在薛家湾上一年级,我就准备在柴登小学上一年级,也需要填写入学信息吗?
所有准备在我旗中小学就读一年级、七年级的新生和准备在薛、沙两镇就读幼儿园小班的新生,都需要进行入学信息填写,凡不填写的,视为不准备在我旗就读,也不予安排就读学校。
准备在柴登小学上一年级,入学地一定要选为“柴登小学”,其他信息按要求填写即可。
17.我的房本2021年5月20日才能办出来,孩子的入学信息该怎么填写?
今年新生的入学证明材料有效期是2021年5月10日前,如您的房本是5月20日后才能拿到手,在填写入学信息时,您是不能按这套房产来登记入学信息的,居委社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也是无法核实您的住房信息的。
18.我在湖西小区居住,孩子也一直跟我们居住,孩子的爷爷在雪梅里有自己的住房(有房产证),我能按孩子爷爷的房产证登记入学吗?
按今年的招生方案,可以提供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以及孩子本人的住房登记入学信息。但因今年的居住信息是由居委社区进行审核确认,而孩子一直是跟您在一起居住,孩子爷爷居住辖区居委人口登记系统中没有孩子的信息,所以需要您和孩子的爷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雪梅里辖区的居委进行备案登记。
19.不能提供有效房屋产权证明的自建房、二手房如何确认?
因我旗有一定数量的自建平房、祖屋等,对于这部分无法提供正规产权证明的自建房,经过各辖区居委社区确认的,按自购(自建)房给予认定。如居委社区无法确认的,不能按自购(自建)房给予认定。二手房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有公证书或买卖双方购房协议的不作为房屋权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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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准格尔教育体育
编辑:杨阳、王淑琪
校对:白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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