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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学考8月正式实施体育艺术等科目考什么怎么考

阅读: 40次 发表于:2022-11-21 05:27

广东“新学考”办法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新学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下称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被纳入“新学考”合格考项目中。

此类科目考什么、怎么考?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高中学考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对象、命题要求、考试内容和方式、成绩呈现等方面的要求。

体育与健康、艺术、技术等科目所有高中生必考

改革后的“新学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2021年起,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各地从2018或2019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组织考试试点,最迟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正式实施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考点建设的验收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意见指出,做好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推进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确保开齐开足课程;

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参加有关科目的学习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高学生艺术和技术核心素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地市要坚持实践性原则,注重考核学生动手操作和创新实践能力;

坚持过程性原则,注重考核学生体育、艺术和技术的兴趣态度、知识技能的发展情况;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标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

高中在校生、同等学力参加病残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意见指出,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因病、残等确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技能测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

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教育部门认定。

考学习过程也考专项技能得分为“合格/不合格”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

考试命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注重考查学生体育、艺术和技术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规定的必修模块的内容和选择性必修模块的任意1-2个模块内容,以模块内容要求和学业质量水平要求为基准,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考试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专项测试成绩组成。

过程性评价由任课教师根据平时在教学中观察学生的有关表现结合考试评价进行,每学期告知学生一次。

各地市制订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根据评分标准及细则,由考官根据学生的笔试(或机试)及实地操作情况,进行评分。

有条件的科目可当场通知考生成绩及扣分原因,学生确认后签名。

所有科目最终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免考学生专项技能测试成绩认定为“合格”,具体办法由各地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各市自行确定考试时间体育与健康高三还要考

各科目根据“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考试时间。过程性评价根据课程的进度确定,一般在平时进行。

终结性专项技能测试既可集中考试也可分散考试。

原则上,体育与健康在普通高中3年每学年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高三年级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不早于第3学期不迟于第5学期考试;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不早于第2学期不迟于第4学期考试。

具体时间由各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时长由各市根据各科目的特点和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广东“新学考”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内容和方式

1.体育与健康科目

采用“运动参与 体质健康测试 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由学校组织,运动技能测试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运动参与。学校每学期末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课堂学习、大课间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体育竞赛参与及表现情况等进行评定或考核打分。

(2)体质健康测试。测试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列项目,每学年1次,通过集中测试、集中体检或体质达标运动会等方式,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测试。测试成绩评定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1次,补测仍不合格,则学年成绩为不合格。

(3)运动技能测试。在田径、游泳、体操(健美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跳绳等6大类运动项目中选择2项,考试项目必须是运动项目的核心技能。

2.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

采用“过程性评价 必修课程测试 专项艺术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艺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或《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规定的必修模块和选择性必修模块中的1-2个模块。

(1)过程性评价。学校在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艺术(或音乐、美术)课程考勤、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及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表现和艺术鉴赏、审美感知能力等予以评定。

(2)必修课程测试。采用笔试或计算机测试,主要用于艺术鉴赏或基础理论等知识类的测试。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在艺术鉴赏、审美感知和文化理解方面的能力。考查内容主要是必修模块的内容。

(3)专项艺术技能测试。自主选修模块测试,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1-2项艺术技能进行实践考核。音乐科目为歌唱(含合唱)、演奏(含合奏)、舞蹈表演(含群舞)、戏剧表演(含集体表演)、音乐基础理论和视唱练耳中的1-2项技能。美术科目为绘画、中国书画、雕塑、设计、工艺和现代媒体艺术中的1-2项技能。

以学生实际能力测试为主,着重考查学生实践活动中的艺术表现(表演)和创意实践方面的能力和特长。

3.信息技术科目

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必修模块的全部内容。

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操作能力评定两部分。可以采用纸笔测试、上机测试、过程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

条件成熟的地市采用上机测试的形式。注重考核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等核心素养实践能力。

4.通用技术科目

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必修模块课程《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全部内容,考试形式分为笔试(或机试)和实操测试两种。

学校主要考核学生上课出勤、团队合作、设计与制作等方面情况。

终结性测试应注重考查学生的技术意识、工程思维、图样表达、物化能力等学科核心素养与实践能力,以及创新创造、团队合作等精神。

学生自主完成的1-2件有代表性的技术作品,也可作为实操测试成绩认定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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