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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摩西马龙因为篮板永远在那里

阅读: 60次 发表于:2023-06-0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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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故去的摩西-马龙,一定是史上最常被人忘怀的巨星。

NBA史上得分第八(27409分,如果算上ABA得分的话二万九,史上第七)、篮板第五(16212,仅次于张伯伦、拉塞尔、天勾和海耶斯)、罚球数和罚中数都是第二(只少过邮差)、三个常规赛MVP(比他多的人有:天勾、乔丹、拉塞尔、张伯伦、勒布朗,就这些)、一个总决赛MVP,史上第一多的前场篮板,六届篮板王(张伯伦十一届,罗德曼七届)。

以及:

在1979-1983年,他是NBA实际上的最强球员:那几年,他、J博士和天钩三足鼎立,但他还是胜出了一筹。这五年里,他拿到三个常规赛MVP、四个篮板王,场均24分15篮板。在那之后,才真正进入伯德VS魔术师时代。

但在谈论历史前十乃至前十五时,很多人会下意识的遗忘掉他。就像世界总是只记住J博士的飞翔一样,摩西-马龙给历史留下的印象,也无非就是“这家伙的前场篮板很霸道”。

但除此之外,他当然还有许多别的细节。

13岁前,他打橄榄球,之后他身高长得太快,举动笨拙,他的哥们大卫-佩尔说“我们都嘲笑他,打他,看他尴尬的样子。”但到18岁,除非他允诺“我不进禁区”,没人肯跟他打街头篮球了:他太凶暴了。

1974年,全美有超过250个大学想要摩西。那时他代表彼德斯堡高中,统治了弗吉尼亚州高中篮球界,大四时,场均36分26篮板10封盖。

他注册身高208公分,实际上并没有。他的特色是快,匪夷所思的快。北卡的斯隆教练说他“太快了,只要一动念,就能瞬移到那里。”有人误会他很笨,因为他少言寡语,声音低厚,好像从脚底升到口腔来的。当然事实并非如此。

“我不问很多问题,只是观察周围,然后得出结论。”

他的母亲要求“别让我的儿子去哈佛。”他自己则认为,“对,大学篮球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我想打职业篮球。”

他被ABA的犹他星队选中,成为史上首位高中生职业篮球手,是的,第一位高中生。两年后去了NBA——要到整整十五年后的雨人坎普,才有另一位高中生被选中打上NBA。

刚打上职业篮球时,他得到的评价:“他比后卫还快。”为犹他星队打的前6场,他抓了65个前场篮板。他漠无表情的面对肘子、膝盖、推搡和捶打,而且对队里的老将们说:“你们可以继续说我是菜鸟,但我绝对是你们见过最他妈强悍的菜鸟。”

ABA与NBA合并,1976年他到了休斯顿,一年后这里成为了他的球队。1978-79季,他场均25 18的数据,带领火箭47胜,拿到自己第一个常规赛MVP。

实际上,那年他刚24岁。

1981年他做出伟大创举:带着40胜42负的休斯顿火箭,搞了个黑六,淘汰卫冕冠军湖人,进了总决赛湖人当时的风格已初见“表演时刻”的端倪,后场篮板 一传 魔术师推进闪电战。可是遭了克星,火箭没啥长处,就是前场篮板霸道,摩西-马龙可是史上前场篮板之王。系列赛第一场,马龙带着保尔茨、琼斯两位猛男去冲贾巴尔一把老骨头,马龙全场38分23篮板,火箭全场篮板55比46压倒湖人,让湖人推不起快攻来。这是NBA史上最经典的下克上之一:摩西带领火箭,2比1(那会儿首轮还是三场定胜负)搞定了湖人,然后他又摧毁了马刺和国王,直抵总决赛——带领一支常规赛40胜的队伍。总决赛,被帕里什、伯德、麦克海尔、马斯维尔包围之下,他场均只有22分,40%命中率,但不妨碍他山呼海啸抓到98个篮板球,包括46个前场篮板。

下一个赛季,1981-82季,他场均31.1分(1980年之后,再没有中锋得到过这种成绩)14.7篮板,第二个常规赛MVP。

“我爱抓篮板。”他说,“得分手可能会有起伏的夜晚,篮板则永远在那儿。”

1982年夏天,他成为自由人时,和2010年的勒布朗很相似:高中生巨星;两个常规赛MVP;进过一次总决赛;需要一个总冠军。那年,NBA第一次尝试用惠普电脑做一些数据计算,按照尼克斯天晓得怎么计算的结果,如果纽约得到摩西,会在1982-83季每场多出3783个观众,战绩从33胜提升到50胜。

当然,尼克斯永远无法验证这事的准确度了:

摩西去了J博士的费城,而且一到地方就说:

“这是J博士的球队……你们别考虑给我喂球,我只要抓前场篮板就可以了!”

但他依然成了费城的老大。一方面是J博士的谦退性格使然,一方面是摩西的感染力太大。费城大将卡德维尔-琼斯有过以下看法:“J博士需要一个教练来确立他的核心位置,他不喜欢自己开口,来张扬自己是老大。”J博士是个绅士,是个吐属斯文的好人,是个优美的飞翔者,却不是个大权独揽的老大哥型领袖。所以他和摩西-马龙,反而非常合拍。康宁汉姆教练承认“摩西让我们的每个环节都增加了侵略性。”费城经理帕特-威廉姆斯认为:

“之前,我们挑战波士顿,如同大卫挑战歌利亚;但现在有了摩西,我们变成了歌利亚。”

摩西迅速将费城带成了一个——用他自己的说法——篮球黑帮。他粗鲁凶猛的碾压对手,在场上场下抖包袱说笑话。

比如,他在密尔沃基打完雄鹿时,却会在酒店前台跟人算现金时斤斤计较,“我是要买单,不是要买酒店!”

他回忆在休斯顿大学看见年轻的奥拉朱旺时说,“这小子学打球很快,可是还是只会两句英文:‘女人’和‘我的球!’”

1982-83季的费城76人于是成为史上传奇之一:常规赛65胜,摩西和J博士双双踏进年度一阵,托尼和奇克斯双后场被选入全明星。摩西当选第三度常规赛MVP时,如此展望季后赛:“FO!FO!FO!”事实是,他们4比0碾压了尼克斯,4比1扫灭了密尔沃基,总决赛4比0干掉了湖人。他没能阻挡天勾,但天勾也无法阻挡他场均26分18篮板——在决定胜负的第四场,摩西抓到23个篮板,其中第四节10个篮板。是他的篮板球和J博士的最后时刻连得7分,锁定了这个冠军,以及摩西唯一一个总决赛MVP。

但他的冠军运,也就到此为止。自那以后,他又打了十二年篮球,来得及和巴克利搭档两年,成为巴克利精神上的父亲,保持20 10直到80年代末期,但只在1985年过了一次首轮,但他的巅峰岁月留在了1978-1983——五年内三个常规赛MVP一个总冠军四个篮板王,史上最伟大球队之一的领袖,到此为止。

一个很少人注意的细节:

身为史上最伟大篮板手之一,摩西的手小得异常,胳膊尤其短,号称208公分身高但实际并没有。这样一个家伙,如何成为篮板王,如何单季场均31分的?——最后这点,鲨鱼都没能做到。

如果要描述他的风格,你可以想像:兰多夫拥有了格里芬的弹速、协调性与跑跳。就是如此。摩西-马龙习惯全场奔跑,移动迅捷,能在15尺中投。在“篮下出手、被干扰、二次起跳、三次起跳,补进或造罚球”方面,NBA历史上没有人能和他相比。

他多年与贾巴尔对位的绝技,是依靠速率和低重心,闪开空间或强行一扛,在天勾愣神失位的瞬间,从劈叉下蹲压重心的状态猛然拔起,一个上篮——虽然他常描述自己“打球如老鼠,敏锐的感觉前场篮板会在哪里”,但这种急速移动、从滚地龙到蹦高虫的迅疾,才是他最独一无二的技艺,支撑着他粗鲁凶猛、无坚不摧的打法。他并不是个高效的攻击手,但他勤奋、活力十足、随时都能从15英尺外向篮筐滚去,不断从巨人们的身侧晃过,卡住位置,嵌进对手的骨头里——这就是他了。

1983年夺冠之夜,他如此吹嘘自己:“我屠戮对手的狠劲,恰如阿尔-卡彭(1925-31年的芝加哥黑帮教父)。”事实上,的确如此。他的这股子黑帮滚地龙脾气,让巴克利一度把他当作精神上的父亲。某种情况下,此后巴克利的打法,可以看作摩西-马龙在NBA的精神延续:一个随时将自己的身体镶嵌进对手肌肉与灵魂里,恶狠狠吞食一切的烈焰狂魔。就像90年代的罗德曼这个坏蛋,是大坏蛋兰比尔在NBA的一个影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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